台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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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資訊 ─ 地方稅

契 稅

不動產因買賣、典權、交換、贈與、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時所課徵的稅。
納稅人及稅率
契稅種類​
納稅義務人
稅率 %
買 賣
買 受 人
6 %
​​贈 與
受 贈 人
6 %
典 權
​典 權 人
4 %
​交 換
​交 換 人
​2 %
​分 割
分 割 人
2 %
​占 有
​占 有 人
6 %
◎ 不動產遇有以分割、交換移轉其所有權,如有價差,其差額部份必須按6%買賣稅率計課契稅。
契稅計算公式 
契稅稅額 = 契價×稅率

契稅申報期限
● 一般移轉案件: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。
● 法院拍賣案件: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 30 日內。
● 產權糾紛案件: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 30 日內。
● 新建房屋由承受人取得使用執照案件: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 60 日內。
● ​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案件: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起 30 日內。